7月3日,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在回函中,国家发改委首次向铁道部发出取消退票手续费的建议。国家发改委建议,所退客票如能再次发票,不再收旅客退票费。今年5月,董正伟曾建议国家发改委责令铁道部取消退票费。
国家发改委在回函中坦承,责令铁路运输企业停止收取退票费存在一些法律障碍。从合同法角度看,旅客购买火车票,即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运输合同。旅客退票属于单方要求解除运输合同。退票费主要是对因旅客退票造成铁路运输企业运输能力虚糜损失的赔偿。
董正伟也曾向铁道部发出类似的申请。铁道部回函未对取消退票费的建议作出明确回应。
对于铁道部的模糊表态,董正伟6月16日向铁道部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铁道部明确取消退票手续费。但铁道部6月19日回函称,该请求“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6月底,董正伟向国务院提交了行政复议终裁申请,申请声称“退票手续费是欺诈性收费”。
又讯 针对董正伟律师关于“铁路旅客伤亡最高赔偿15万元”的规定涉嫌违反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垄断法、铁路法等基本法律规定一说,铁道部回函承诺,在法规修改时“作为参考”,修改旅客人身和财产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