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召开全市手足口病防控紧急会议,通报了对余杭区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的调查情况,部署了对手足口病的进一步防控工作。同时,杭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临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病人,将接受免费治疗。
会上进一步明确所有在杭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手足口病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儿科、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医疗技术力量。3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如临床确诊为手足口病,必须留院观察。重症患者要及时提请专家会诊。
市区范围内所有的托幼机构,包括民营和私立托幼机构都必须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同一托幼机构如同时出现2例或以上手足口病病例,该托幼机构必须停课1-2周。
昨天,杭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费用结算的通知》,根据市政府防治手足口病专题会议精神,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儿童,家长可以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到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结算费用。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参保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医保规定结算。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各定点收治医院单独记账,再由医院与市医保局结算。已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杭州市区户籍、外来在杭务工人员及子女、在杭居住的外来人员中的非参保人员,在杭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凭有效相关证明(市区户籍的凭市民卡或户口簿;其他人员凭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书或就业证明、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并携带医疗费收据、清单、病历等资料,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级子女统筹医疗参加人员参照参保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要提醒各位家长的是,在6月13日前已经结算过的医保费用,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二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