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路部分路段整治期间调整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因中山路综合保护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基本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部分施工路段路口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5月10日21时起,中山路的鼓楼至平海路口段调整为步行街,从施工之日起即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施工期间,非机动车和行人请在施工区预留通道内通行。
三、施工期间:
1、崔家巷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2、邮电路的惠兴路口以东段,机动车由原分时段单向通行调整为全天双向通行;
3、东平巷的中山路至积善坊段,机动车由原单向通行调整为限内部车辆凭有效证件双向通行;积善坊至青年路口段同步调整为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4、积善坊巷的中山路口至积善坊段,机动车由原单向通行调整为限内部车辆凭有效证件双向通行;
5、积善坊的积善坊巷口至羊血弄口段,从原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羊血弄口至青年路口段同步调整为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6、羊血弄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7、太平坊巷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上述单行线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将根据步行街管理需要进行局部调整,届时发布通告。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