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浙江省联通公司合作,推出了移动版“省消保委消费提示”服务,直接通过手机互联网门户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开展消费教育。据悉,通过手机互联网发布消费提示信息目前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省消保委消费提示”目前设置在联通的手机互联网站——“联通-都市网”(wap.zj.com)上,这是一个面向手机用户开放的手机互联网站点,是国内首个手机互联网地域门户。
为迎接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浙江省联通公司合作,推出了移动版“省消保委消费提示”服务,直接通过手机互联网门户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开展消费教育。据悉,通过手机互联网发布消费提示信息目前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省消保委消费提示”目前设置在联通的手机互联网站——“联通-都市网”(wap.zj.com)上,这是一个面向手机用户开放的手机互联网站点,是国内首个手机互联网地域门户。